丰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自然概况:丰南区地处河北省东部。东邻滦南、唐海县,西与宁河县接壤,南临渤海,北靠丰润县。全市总面积1568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492个行政村,6个居民委员会,人口50.8万,民族有汉、回、满等。境内地势东北略高,西南渐低,为海滨淤积平原,海岸线长23.5公里。主要河流有陡河、沙河、黑沿子排干、西排干、津唐运河、煤河等。气候因受季风交替影响,春旱夏涝。年均降水量630毫米,年均温10.5oC,1月均温-6.3oC,7月均温25.1oC,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土特产为盐、大白菜、毛虾、蚶子。历史浏览:丰南原属丰润和滦县的一部分,1946年设立治所。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聚居。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分别属丰润县和滦县所辖,1946年设立丰南县,1954-1960年,又与丰润、唐山几经分合,于1961年恢复丰南建置,归唐山市管辖。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2002年改为唐山市丰南区。经济扫描:丰南现已形成了以冶金建材、机械、食品、化工、造纸、纺织工业为主,涉及27个行业部门,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生产体系。目前,全区拥有村以上工业企业1531家,固定资产34.5亿元,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有125个,千万元以上的有54个,亿元以上的4个。工业产值43.2亿元,工业企业利润达3.25亿元。丰南市现有耕地76.6万亩,其中水浇地32.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2%。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棉花为主,花生次之。盛产大白菜。盐业发达,水产资源丰富。丰南市交通便利,通讯发达。丰南区全区生产网点达15776个,从业人员57523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6595户。全市各类市场达48个,效益均很好,已成为北方第一经济强区(县)。